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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咨询

简述信息一览:

杭州君安无忧法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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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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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不特定对象,应如何认定?

1、出资者是与吸收者之间没有联系(没有关系)的人或者单位。一方面,向亲朋好友吸收存款的,不成立本罪。但是,出资的社会公众中偶尔包含少数亲朋好友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另一方面,在单位内部集资的,如果出资者是与吸收者之间没有联系的人,也不排除本罪的成立。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的“公众”确实是指不特定的对象。在这里,“公众”指的是与吸收存款的人没有特定关系的出资者。因此,如果吸收存款的对象是亲朋好友或者在一定范围内的集资,那么这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这些出资者与吸收者之间存在特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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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中,“公众”就是指不特定的对象。 公众,就是出资者是与吸收者是没有关系的人或单位。 因此,向亲朋好友吸收存款的和在范围内部集资的,不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为出资者和吸收者是有关系的人或单位。

4、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因此,特定与不特定人群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主要看公司吸收资金的业务模式是面向公众,还是在小范围内,比如亲友、单位内部等进行。

公司亏损了,就可以不给员工发绩效奖吗?

1、公司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只要劳动者正常提供了劳动且满足了劳动合同要求的条件,则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绩效奖金。

2、亏损是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劳动者,年终奖是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当劳动者在当年度内完成了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用人单位就应支付年终奖,不能将经营连续亏损作为拒绝支付的抗辩理由。

3、如公司处于经营亏损的状态,公司的生存是第一位的,可以不发放年终绩效奖金把公司的困难与员工讲明白,发动员工与公司共渡难关。

杭州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董红民,联系电话为0571-85238746,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为俞钦,联系电话为0571-85237557。

临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63737441 锦城街道平山路418号 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82636661 城厢镇直石板弄16号 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 86228334 临平镇南苑商贸城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12348 岳王路3—4至3—5号(市总工会东门)【申请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的对象:由人民***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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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有名的律师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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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乔律师事务所的寇迪律师便是这类资深律师的代表之一。该律所成立于2013年11月,坐落于杭州西湖边,具体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809室。

杭州的张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有很高的声誉。张律师在杭州乃至整个浙江省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他在法律领域拥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处理过各种类型的法律案件,包括民事、刑事和商事案件。他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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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是怎么确定,是照常发放吗?

工伤期间的工资并非按底薪发放,而是根据员工受伤前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来说,如果员工的工资结构中包含底薪等固定部分以及绩效等浮动部分,在工伤期间,应按照员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发放,这包括底薪以及因工作业绩等应得的其他部分。

工伤期间工资和正常上班是一样的。职工发生工伤,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杭州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咨询,以及杭州公司法律顾问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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